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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选课(跨院系、跨学科专业选修课)选课

发布时间:2005-10-10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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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选课(跨院系、跨学科专业选修课)选课
(一)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第一周
(二)承接部门:教务处注册中心 教务处教研教改办公室(旗山校区公共教学楼中-105、中-107)
(三)办理程序:学生自行上教务处主页参与选课(网址:219.229.154.1),选课前请先查询已修成绩,并先浏览本学期开课计划,制订多个选课方案,选课一经确认即为有效。学生于第二周后半周上网查询上课地点,一般情况下第三周正式上课。
2、校选课缓考
(一)办理时间:课程考试之前
(二)承接部门:教务处教研教改办公室(旗山校区公共教学楼中-107)
(三)办理程序:若学生因特殊原因(如碰考、生病等)无法参加校选课正常考试的,应于考前书面提出缓考申请,说明申请原因并由指导员签字及教学办盖章后交教研教改办公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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