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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港澳台侨学生思政课和军事课程退选替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5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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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校教〔2019〕56号关于印发港澳台侨学生思政课和军事课程学分替代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校2019级起新入学港澳台侨学生开实行相关国情类课程替代方案:现行培养方案中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思想政治实践课》《军事理论》《军事技能》等课程可以直接修习或以国情类课程替代。

现就2019级起新入学港澳台侨学生国情类课程替代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务处选课通知,完成学期选课。

1.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科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成本学期学期选课(含思政课和军事课程)。

2.需用国情类课程学分替代思政课和军事课程学分的学生,应于本学期初全校性通识选修课(以下简称“通选课”)选课期间登录系统,退选思政课和军事课程,同时选修国情类课程。

二、课程退选替代以学期为单位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或者选择不退选课程的,需按照培养计划要求参加这些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三、根据“形势与政策”课每学期都必须修读且全部通过考核后方能获得学分的要求,需要替代该课程的学生每个学期都必须进行一次退选操作

四、修业年限内学生累计选修的国情类课程总学分不得低于其所退选的思政课和军事课程总学分。若所修国情类课程总学分超过退选的思政课和军事课程总学分,不可认定为其它课类型学分。

五、学生每学期选修的国情类课程不得超过8学分。

六、国情类课程不安排补考或重修,考核不及格需选修其国情类课程

 

附: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国情课列表

    

 

教务处

202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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